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部署

发布日期: 2026.09.17 索 引 号 : 40304122-9-0402-2020-1074
发布机构: 县 社 文      号:
主 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依据中共成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下一步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部署如下:

一、深化“三资”规范管理,夯实交易工作基础

坚持为农服务、公益属性、非盈利定位,以“三资”规范管理为抓手,实现以监管促交易、以交易强管理的良性互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深化清产核资,全面梳理集体资产资源底数,分类建立台账,摸清可进场交易品类,严格落实14类农村产权“应进必进”原则。聚焦“三资”管理风险点,严格执行“两必须一鼓励”要求,即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集体建设项目招标必须进场,引导农户产权进场流转。用好市场化公开竞价机制,推动集体资源公开竞争,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健全三级服务体系,打通基层服务末端

对照省社站点建设标准,加快补齐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建设短板。固定基层站点办公场所,统一规范标识与上墙制度,配齐必要办公设备,明确专兼职人员职责。强化县级交易中心统筹指导,充分发挥村级服务点信息收集、材料上报的前沿作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打通交易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群众就近办理产权交易业务提供便利。

三、规范全流程管理,强化协同监管合力。

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签约、公告、归档”六步交易程序,落实“六统一”要求,交易规则、办理时限、交易结果全程公开。推行交易“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主体予以公示并重点监督。主动配合纪委监委、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日常监督、集中排查、定期审计与机动巡察,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核查处置,实现“查、改、治”一体推进,保障交易全程阳光规范。

四、加强宣传培训引导,提升政策知晓水平。

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专栏、村级公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形式,面向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普及进场交易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与现实优势,增强群众对进场交易规范性、保障性的认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监督交易。定期组织乡村两级业务培训,编印操作指南与政策汇编,聚焦交易范围、进场流程、材料审核、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实操能力。

下一步,成安县将持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体系,规范交易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