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2026.11.04 | 索 引 号 : | 40304128-8-1703-2022-1096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 号: |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 冀0424交罚罚决字(2026)000035号 | 马xx | 违反了 《道路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第十四条_的规定 | 依据_《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26项规定,具体情形“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裁量阶次“严重”,适用条件“使用总质量30吨及以上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裁量标准“处2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6年11月4日 | 行政处罚 | 成安县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