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2017年度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2.07 索 引 号 : 00062104-2-0304-2011-1001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成安县民政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一、2017年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一)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我们紧紧围绕“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主线,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急难救助先行”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初步建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7年城镇低保对象2657户、5391人,农村低保对象9207户、15005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3851.9万元,确保了全县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60元,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282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60元,平均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5元。二是坚持动态管理。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125人,其中死亡人员165人,因家庭生活变化不符合629人,其他原因清退331人;新增农村低保559户、827人,城镇低保对象78户、154人。三是分类施保。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困难程度,经村评议、乡审核,确定低保金发放数额。针对无任何经济收入的特困家庭实行全额施保,即每人每月305元。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17年全县共有特困人员1385人,其中分散人员1281人,每人每年供养标准4980元;集中人员104人,每人每年供养标准8750元。供养水平在全市名列前茅。经鉴定、签署供养护理协议后,对全县250余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亲属,每月分别发放护理费222元、148元,较好地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水平。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17年救助27162825.3万元一是提高了救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人员除基本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外,自付合规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县域内住院治疗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80%,封顶救助7万元。患重特大病超过救助封顶线的,超过部分再给予90%救助二是率先开展门诊救助。对患透析、癌症、白血病等病种实施门诊救助。起付线10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给予70%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三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报销,出院即报

4.救灾和临时救助工作。一是2017年春节前夕,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慰问帮助困难群众1000余户。二是下拨乡镇救灾款145.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20余万元,棉大衣1000件,棉被1000件,确保了全县灾民、困难群众生活稳定

(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经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34户、4325人。2017年拨付扶贫资金345万元。一是顺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组建了234个工作队,对全县的农村人口重新识别认定。二是督促5个贫困村完成了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报账手续三是调整结对帮扶工作。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初步工作完成后,及时调整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帮办难事实事,提高了贫困户生活水平。

(三)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2017年,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显著加强。一是配强人员。11个乡(镇)、工业区,每个乡(镇)、工业区建立民政服务中心,平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村均建立民政服务站并配有民政协理员1名。二是经费保障。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乡镇民政助理员、村级民政协理员定额补贴。三是统一规范。各乡镇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图板,统一村级制度、流程模板,统一印制了明白卡2万余份,实现了“五有”,即有人员、有阵地、有制度、有编制、有经费,规范了基层民政工作职能和服务流程。

(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

1.圆满完成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对照创建细则,通过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完善台帐资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等措施,省双拥检查团对我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经评选公示,2017年12月2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我县为“双拥模范县”。

       (五)残疾人两补工作婚姻登记工作地名工作福彩工作、老龄工作、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养老机构安全建设等其它各项民政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