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02.18 | 索 引 号 : | 00062104-2-1403-2011-1002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政务信息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成安县民政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工业区民政办:
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是国家、省、市各级通过网络了解各县城乡低保对象基础信息的操作系统,是省市各级下拨低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各县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措施。系统用户分为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用户四部分,从上而下,层层管理。
自2014年系统启动以来,各乡(镇)、工业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录入管理操作一直由城乡低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工业区应具体负责本乡镇的城乡低保对象在网络上的录入操作和动态管理,现将11个乡级用户分配到各乡(镇)、工业区,由各乡(镇)、工业区民政办明确一名低保信息系统操作员,上报低保中心备案,并于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内低保对象的新增、扩面、停保等动态管理录入和上报工作。
成安县民政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