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03.29 | 索 引 号 : | 00062116-5-0404-2011-1002 |
发布机构: | 国土资源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刘庆然国有土地及房屋使用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刘庆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国有(2004)第253号,土地面积:66㎡、用途为商住。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丢失,声明原证书挂失作废。
刘庆然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成房权证成安镇字第200753741号,该房屋坐落:青云路北段路西,房屋建筑面积:148.5㎡,用途为商住。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对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有异议,请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公布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其补办证书。
特此公告:
受理机构: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10-7260337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