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4.29 索 引 号 : 00062124-5-1201-2011-1003
发布机构: 司 法 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所需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司法局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概况信息: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

2、政策性文件:司法局制定的可以公开的其他文件。

3、规划总结:年初总体规划、日常工作计划、年末《统计公报》和司法局工作总结。

4、工作动态:涉及司法局工作的县领导活动及讲话,日常统计工作部署、公告公示。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成安人民政府网。

成安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an.gov.cn)是成安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随时检索和查阅。

2、政务新媒体:“成安县司法局” 微信公众号、“成安普法”抖音号、“成安县普法”头条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的形成或变更,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得超过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司法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成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安县成安镇瑞华路111号 

邮政编码:056700 

互联网联系方式:chengansf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夏季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310-7210148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成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可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司法局将依据《条例》和《规定》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办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司法局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成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告知书》

2)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向申请人告知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出具《非成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告知书》。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出具《成安县司法局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出具《成安县司法局部分信息公开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成安县司法局信息申请补正通知书》。

6)属于不予公开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出具《成安县司法局不予公开信息告知书》。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申请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四)收费标准

司法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成安县司法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个人)

 

单位或职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构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或代 理人   名

 

单位或职业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申请信息情况

 件

 称

 

文号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形式

□纸制  □电子邮件  □告知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电话告知

申请人或代理人

 名(盖章)

 

 

申请时间

   月   日

提出申请方式

□邮寄  □网络  □传真  □当面

收到时间

        月    日

受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