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1.16 | 索 引 号 : | 00062133-3-1201-2011-1005 |
发布机构: | 成安镇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成安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成安县成安镇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得相关信息。
一、政府公正信息的范围与分类
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成安县成安镇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物价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内容
1、成安县成安镇主动公开的信息为:概况信息、规划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公告公示、行政执法、统计信息、会议(工作部署)等。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方式包括: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政务新媒体:“成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3、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
5、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成安县成安镇办公室。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成安镇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财务、统计信息、办事指南、其他等。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各公共查阅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www.chengan.gov.cn)。信息查阅场所地点: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3、公开时限。各类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成安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成安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成安县成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成安镇人民政府(成安县富康南大街路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办公电话:0310--8633028
2、公开范围。成安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成安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成安县成安镇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成安县成安镇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成安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成安县成安镇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成安县成安镇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局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成安县成安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情况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辞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备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 (个人) |
| 单位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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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他组织 | 机 构 名 称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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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或代 理 人 姓 名 |
| 单位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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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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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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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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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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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情况 | 所 需 信 息 内 容 | 文 件 名 称 |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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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形式 | □纸制 □电子邮件 □告知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电话告知 | ||||||||
申请人或代理人 签 名(盖章)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提出申请方式 | □邮寄 □网络 □传真 □当面 | ||||||||
收到时间 | 年 月 日 | 受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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