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义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1.17 索 引 号 : 00062130-9-1201-2011-1004
发布机构: 辛义乡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辛义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辛义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得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概况信息、规划总结、公告公示、会议(工作部署)等。

(二)公开形式

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an.gov.cn)是成安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随时检索和查阅辛义乡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的形成或变更,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得超过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辛义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辛义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受理申请机构:成安县辛义乡人民政府。

地址:辛义乡义馨佳园小区南100米;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310-7328986。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成安县辛义乡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http://www.chengan.gov.cn)。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an.gov.cn)在依申请栏目申请。

3.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答复。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个人)

 

单位或职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机构

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或代理

姓名

 

单位或职业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申请信息情况

文件

名称

 

文号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形式

纸制电子邮件告知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电话告知

申请人或代理人

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提出申请方式

邮寄网络传真当面

收到时间

年月日

受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