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安县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纳入《成安县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范围的部门(单位)共34个。国务院、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更新后及时衔接调整。

  • 成安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成安县公安局(共136项)

    权责类型: 权责事项关键字: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 行政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行政许可 校车使用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2、审查责任:3、决定责任4、送达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县政府(由行政审批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2 行政许可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 行政许可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 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受理责任: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七)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八)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 行政许可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 行政许可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 行政许可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 行政许可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成安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 行政许可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 行政许可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 行政许可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成安县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 行政许可 非机动车登记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 行政许可 户口迁移审批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责任:依法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意见。4、送达责任:送达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意见书。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23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作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出具购买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按时办结。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5.事后监管责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非法购买行为依法予以查处。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行政许可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成安县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对出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证的;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 行政许可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 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成安县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国家局备案,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7 行政许可 犬类准养证核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 行政许可 普通护照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29 行政许可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30 行政许可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31 行政许可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32 行政许可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33 行政许可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入境窗口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对当场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将需解决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逐级请示报告,意见明确后负责答复申请人。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做好解释说明,严禁对申请人冷漠敷衍、告知不清、告知错误、推诿扯皮等行为。 对违反出入境窗口工作服务制度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应认真核查处理,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全省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调离出入境管理工作岗位。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县受国家委托实施
    34 行政许可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决定,按规定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6 行政处罚 对违反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管理秩序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7 行政处罚 对违反移民和出入境管理秩序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秩序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9 行政处罚 对违反禁毒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0 行政处罚 对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1 行政处罚 对违反反恐怖主义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2 行政处罚 其他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为行政案件。2.调查责任: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审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不予处罚、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移送、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涉及没收财物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公章。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公安机关应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3 行政强制 扣押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4 行政强制 扣留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5 行政强制 查封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6 行政强制 先行登记保存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7 行政强制 抽样取证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8 行政强制 保护性约束措施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9 行政强制 继续盘问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50 行政强制 强制传唤 成安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 1.决定责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2、执行责任: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3、事后监管责任: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列》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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