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安县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纳入《成安县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范围的部门(单位)共34个。国务院、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更新后及时衔接调整。
成安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行政确认(共169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1 | 行政确认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 成安县教育体育局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10号)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九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0)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 | 行政确认 | 民族成份变更 | 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号)第十一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委托下放 |
3 | 行政确认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3、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 | 行政确认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7号)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3)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5 | 行政确认 | 出生登记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二十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4)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6 | 行政确认 | 户口迁移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十三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五十一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5)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7 | 行政确认 | 户口注销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十一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7、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6)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8 | 行政确认 | 居民户口簿补(换)领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九十三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9 | 行政确认 | 立户分户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6号)第十三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0 | 行政确认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9)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1 | 行政确认 | 核发居住证 | 成安县公安局 |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第二条、第八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1、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0)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2 | 行政确认 | 暂住人口登记 | 成安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1号)第九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2、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1)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3 | 行政确认 | 慈善组织认定 |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3、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2)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4 | 行政确认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成安县民政局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5号)第十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3)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5 | 行政确认 |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 成安县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5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4)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6 | 行政确认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 成安县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5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5)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7 | 行政确认 | 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 | 成安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7、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6)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8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成安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19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成安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0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商城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1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道东堡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2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北乡义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3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漳河店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4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李家疃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5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辛义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6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长巷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7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柏寺营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8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成安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29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成安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0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商城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1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道东堡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2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北乡义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3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漳河店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4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李家疃镇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5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辛义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6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长巷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7 | 行政确认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 柏寺营乡 |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1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8 | 行政确认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成安县民政局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5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19)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39 | 行政确认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成安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冀民规〔2022〕2号)第四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1、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0)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0 | 行政确认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成安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一条;《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冀民规〔2021〕9号)第四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2、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1)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1 | 行政确认 | 特困人员认定 | 成安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冀民规〔2021〕8号)第三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3、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2)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2 | 行政确认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4号)第二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3)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3 | 行政确认 | 表彰奖励 |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十条;《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8号)第十二条;《关于提高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费和实行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发〔2002〕86号)第二项;《关于为获得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2号)第一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4)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4 | 行政确认 | 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记一等功奖励人员荣誉津贴审核 |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十条;《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8号)第十二条;《关于提高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费和实行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发〔2002〕86号)第二项;《关于为获得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3号)第一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5)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5 | 行政确认 | 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高定工资审核 |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九条;《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9号)第十一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7、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6)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6 | 行政确认 | 工伤保险服务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7)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7 | 行政确认 | 工伤认定申请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2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8)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8 | 行政确认 | 养老保险服务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金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1号)第四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3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29)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49 | 行政确认 | 企业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金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2号)第四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31、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30)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 |
50 | 行政确认 | 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特殊工种)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1号) | 1、受理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批阶段责任:材料审批:作出胡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32、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承当相应责任:(1)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31)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以谋取私利作出虚假认定的。 |